各处室、系(部):
根据工作安排,2021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即日起启动。为确保统计工作按时、顺利、准确地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凡我校教职工以“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为通讯单位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期间形成的各类科研成果及立项、结题的科研项目,均在本次统计范围之内。
二、统计内容
(1)科研项目统计:2021年度立项的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由负责人申报,参研人员不予以统计。2021年度完成结项的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由负责人申报,以结项证书为依据,参研人员不予以统计。其余在研参研项目均不予统计。(需提供立项通知或结项证书复印件)
(2)学术论文统计: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性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国家级报纸理论或学术版的文章,新闻评论类文章不予统计。均仅由第一作者申报。(提供发表的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文章页的复印页)
(3)学术著作统计:指在正式出版社出版且有正式书号的学术著作(专著、编著、译著)。(提供著作封面、版权页、作者及目录复印件)
(4)获奖成果统计:指获各级政府、行业、协会、学会奖励获奖的科研成果,成果奖励需署名第一单位为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仅由负责人申报。(提供成果及荣誉证书)
(5)成果推广统计:指为政府提供咨询服务和决策支持的研究报告等,不包括人大、政协提案等。(需提供研究报告内容以及采纳证明)
三、注意事项
(1)凡以上统计内容署名无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名称的,不予统计。
(2)同一成果先后获多种奖励,按最高级别登记一次,不重复计算。
(3)所有材料均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1份)。
(4)6个系(部)请安排专人(请先与科研处胡老师联系)统计汇总,包括个人成果登记表、成果统计汇总表以及支撑材料,电子版发至科研处邮箱,纸质版交至行政楼1216办公室。
(5)其余处室相关人员将相关材料直接报到科研处,包括个人成果登记表和统计汇总表以及支撑材料,电子版发至科研处邮箱,纸质版交至行政楼1216办公室。
四、统计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5日(星期三)17:30,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要求
各处室、系(部)要将通知精神传达每一位教职工,认真组织填报(相关表格见附件),严格遵守时间安排,确保统计工作按时、顺利、准确完成。
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15650729913
科研处邮箱:kyckeyanchu@163.com。
科研处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