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经学校2025年5月16日第9次党委会研究同意,现将《师德师风监督举报方式》予以公布,欢迎学校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监督。
中共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2025年5月22日
1.信件举报方式:
西昌民族幼专医务室一楼、校园超市一楼“师德师风意见箱”;
2.电话举报方式:
西昌民族幼专组织人事处电话0834-6992851;
西昌民族幼专纪检监察审计处电话0834-6992836;
3.邮箱举报方式:xcmzyzsdsf@163.com
注意事项:
1.举报内容为:教师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行为。
2.举报应为实名举报、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举报人应积极配合调查。接到举报的单位或部门应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3.对有明确的被投诉举报对象且有涉嫌师德失范具体事实、证据或者明确线索的投诉举报,予以受理。
4.对投诉举报事项已处理,举报人在无新证据或者新线索的情况下就同一事实或者理由重复投诉举报的,不予受理。
5.举报人应当据实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工作部门、违反师德的事实及具体情节、相应的证据及线索,包括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所涉及的相关单位和知情人,以及知情人的 身份、单位和联系电话等。
6.举报人应承诺反映的情况客观真实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夸大、歪曲、诬告、捏造等。如有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学校正常工作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附件:
西幼委〔2025〕44号关于公布《师德师风监督举报方式》的通知.pdf